【本網訊】香港人口老化問題日漸浮現,預計2039年時,香港將有超過250萬長者,平址每4個人中就有一位是 65歲以上的長者。政府今年開始進行安老服務改革,開展「安老服務計劃方案」(ESPP)諮詢程序,為安老服務作出至2030年的規劃,並鼓勵將安老服務市場化。與此同時,台灣也通過《長期照顧服務法》,不過有份提出的立法委員,卻是對安老服務市場化提出質疑。
香港十年後將欠缺3.2萬院舍位
現時香港的安老院舍問題叢生,普遍院舍空間細小、環境惡劣,不少長者都不願在安老院中渡過餘生,並希望在家中養老。不過按現時的供應情況及未來規劃推算,資助社區照顧服務及院舍照顧服務於10年後(直至2026年),會分別欠缺1.4萬及1.8萬個服務名額。
政府於2013年開始推行「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」,試驗性向長者提供社區照顧券,院舍券試驗計劃亦即將於2017年起推行,利用市場化去解決現時安老服務的不足。而在ESPP提出鼓勵「居家安老」的措施中,建議應確認私營機構的角色,並鼓勵公私營合作。

不過,無論是社區照顧還是院舍服務,民間對於政策意圖將安老服務市場化的舉動都有十分大質疑。上星期五,關注家居照顧服務大聯盟於ESPP其中一場諮詢會上示威,要求政府立即增加社區照顧的資源,並配以輪候及服務指標,反對服務市場化。
市場化下使人本服務容易成了商品,被視為賺錢的工具之一,以致壓縮成本,這樣的服務水平便難以達到標準。亦有出席行動長者擔心私營院舍服務質素參差,認為政府的福利單位應該負責基層安老服務。
台灣立法管制院舍營利
正當香港政府打算更大程度將安老服務市場化,台灣去年則反其道而行,通過《長期照顧服務法》立法,規定小型院舍及社區照顧提供機構,必須在五年內改為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,方便監管。此舉引起當地業界不滿。
支持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與團體昨日召開記者會回應,前立委、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陳節如表示,現時台灣長者照顧機構有兩種制度,身心障礙機構每個機構都是法人,而老人小型機構則沒有規範。
在現時的機制下,法人機構限制床位要16.5平方公尺空間,而小型機構設置床位只要10平方公尺,收容量還可以隨意讓機構增加減少。有的床位收費三萬台幣、有的收超過五萬。

「我們大家都會老,到老的生活品質要這麼差嗎?……小型機構收費管不了,老人一個治療傷口、一個營養品、一個點心都要收費,收起來至少3萬?這樣對沒有收入的老人是公平嗎?」陳節如說。
長照法立法後,若一機構盈利60%,餘額須要在有計劃書下才可動用,否則須收歸公有或機構的營運基金。陳節如反對長照業者不納入法人的管制,法律也已放寬到機構換負責人不用變更法人,「小型機構執行照顧老人業務,商機多大?當然不願意受政府管制。」
立法委員吳玉琴則放寬安老服務市場化有疑慮,未來還會立法要求機構財務公開透明。「老人照顧不是自由化,應該要有一定的市場管理機制,確保消費者不會付不起,或任由機構沒有依據的制定收費價格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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